施工合同

时间:2024-05-28 19:08:19
【推荐】施工合同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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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施工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20号楼2H

2、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总额(不含税价)计13710元(壹万叁仟柒佰壹拾元整),具体详见清单。付费流程如下:

备注:如需开具发票,另加6个税点,即823元(计算方式13710元x6%=823元)。

二、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 建筑与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的其它同类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企业办公人员的安全,防止企业办公设备的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三、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将部分挖掘机工程交由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挖掘机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负责挖掘机及燃油、维修、维护等费用。

三、承包价格:

型挖掘机按 元/小时计算。

四、结算方式:

施工费每累计至壹万元(¥10000元)结算一次。

五、质量与施工要求

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

六、安全要求:

1、开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交底记录。严格按照土方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概由乙负责。

2、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因甲方对现场不了解未进行交底或指挥不当情况下安排乙方施工造成的事故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仲裁与调解:

如若发生劳动争议和经济纠纷,双方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负责的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期: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约定为:

①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墙面、地下室的防水及防渗漏、管道防渗漏为伍年。

③装修工程为贰年。

④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⑤暖通系统为贰个采暖期。

⑥电梯为叁年。

⑦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2)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均未约定的,按贰年计算;

(3)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6个月开始计算,对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或在保修期内即已存在但尚未暴露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承担责任不受保修期限限制。

(4)返修项目返修部位的质量保修期从该保修部位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上述质量保修期重新计算,该部份质保金的退还时间顺延到重新计算的质量保修期到期后。

3、维修时限。

(1)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维修期前6个月必须在6小时内)向发包人报到,与发包人共同到现场查看,并于现场查看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复杂(重大)的维修项目经发包人同意可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

(2)维修项目应在约定的合理时间内处理完成,处理时间不得超过与发包人的约定时间,承包人责任内的商品房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除了满足上述约定外,还应当满足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颁布的《重庆市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质量问题处理完成时间期限”要求。

(3)维修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确无法按期完成,承包人需提出具体原因,发包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

4、机构及职责。

(1)发包人相关机构及职责。

发包人负责组织协调保修期内的相关工作,建立对承包人维修小组工作的全面监控,督促及考评工作。

(2)承包人保修机构及职责。

①由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总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天内成立专业的维修小组,由承包人所在的公司提供书面的维修小组负责人授权书,书面提供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并报发包人认可。

②维修小组应配备足够的各专业维修人员并常备相应的材料工具,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并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

③凡保修项目施工涉及住户家具需搬动,承包人应报告发包人向住户协调后,承包人才能搬动,承包人应作好相应的保护措施。维修施工完,应恢复其原样。

④ 承包人提供的维修施工方案需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施工,但责任由承包人承担。施工中进行现场保护并做好标识,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及时清运施工垃圾,并经发包人验收检查,方能撤场。

⑤承包人保修期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气由承包人自行安表计量或按承包人所使用的机具进行费用估算,在维修工程完工并经发包人签认后向发包人缴纳,否则将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加倍扣除。

5、维修通知方式。

(1)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有效的联络方式(包括固定办公场所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详细联系地址等),发包人可采取下列任何快捷的通知方式通知承包人维修事项:

①电话(以发包人电话记录为准)。

②传真(以发包人传真记录)。

③电子邮件(以发包人电子邮件发送记录为准)。

④书面信件

(2) 以上联络方式可同时采用,但采用其中任意一项均为有效。

(3)若承包人改变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或保修小组主要人员更换或撤出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发包人,承包人承担未能让发包人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各类损失。

6、保修责任。

(1)保修责任鉴定可任意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发包人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鉴定由承包人、发包人方共同进行,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进行的鉴定结果有效;若有第三方损失方,则承包人、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责任鉴定,承包人不到场核实,发包人及第三方损失方共同进行的鉴定结果同样有效。

(2)所有材料由承包人组织验收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使用,验收合格后使用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3)由发包人指定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应认真履行总包责任,督促检查分包方分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统一向发包人验收及交付,承包人承担总保修责任。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生命财产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并全额赔偿。

(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业主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业主退房,造成该房屋再次销售的价格低于原销售价格,承包人应按差价的150%补偿给发包人。

(7)承包人保修维修应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维修材料应使用原有品牌及型号,确必须使用其他材料替代的,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8)承包方承担的保修责任,还应以双方合约、国家法规、地方规章、行业规定等中的有利于用户方的条款为准。

7、保修违约处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构成承包人违约,视为承包人自愿放弃质保金,承包人除应按合同违约条款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发包人及第三方利益损失,发包人依法保留追赔的权利,如下:

①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维修通知后,承包人拒绝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拒绝履行保修责任的。

②发包人就同一维修事项向承包人发出两次书面维修通知,承包人仍不按约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安排维修,不履行维修责任的。

③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超过3个月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行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且本工程的整体保修责任继续由承包人承担,直至保修期结束。费用的认定可不经承包人认可,由发包人发送书面通知给承包人,同时提供相关责任及费用认定资料,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上述费用,每延迟一天,每天按未交纳费用的0。5%收取滞纳金,列举如下:

①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到现场检查、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的。

②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经过两次维修仍未能达到合同要求的。

③承包人的维修方案不满足发包人要求,虽经多次(三次或三次以上)修改仍不能满足要求的。

④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发包人无法正常通知承包人履行保修责任时间但未超过3个月的。

(3)承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限内报到、或未按约定的时限提出处理方案、或未按约定的时间进场施工,或未按维修时限完成维修项目并达到验收标准的,且无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认可的延期原因,每延期一天扣罚承包人200~1000元/天违约金。

(4)如对同一维修事项,承包人在维修时限内进行第一次维修后,若仍未能解决该维修事项,承包人可按维修时限约定进行第二次维修,第二次维修还不能解决该维修事项,则发包人有权按7。2条约定执行,也可要求承包人按维修时限进行第三次维修解决,同时,承包人还需支付发包人每次1000元的质量违约金。

(5)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的管理,或不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定,承包人应支付发包人50~500元的违约金。

8、质保金退还。

合同保修期或上款规定的维修项目的质保期顺延的到期之日,且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且保修款结算完毕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质保金退还手续,退还承包人未使用的质保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9、其他。

(1)如因承包人质量原因导致事故或将要导致事故,在承包人抢修工作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先行采取合理的`方式以避免事故损失扩大,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及承包人在责任认定产生争议,如承包人认为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维修时,均由承包人提供证据(设计要求、核定单、其他书面依据)证明其无过错,否则为承包人有过错,需按本条款约定履行维修责任。

(3)承包人所留质保金不足以赔偿该因承包人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时,发包人将保留继续追赔的权利。

(4)本条款所指发包人可理解为发包人或发包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5)本条款使用于多方合同时,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及义务均适用于发包人以外的其他合同主体。

(6)发包人指定进行分包的项目的维保事项,由总包单位协调和督促分包单位进行保修,承当总包管理责任,分包单位不按本条款约定进行保修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总包单位代为履行保修责任,并追究分包人保修违约责任。

(7)本条款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或甲方代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代表):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作(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人工费和辅材费)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4金额大写:

1.5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备注:工程施工中若遇变更或工程量增减,工程造价均按实结算。

1.6甲方负责物管的装修抵押金。

1.7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遇装修期间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其它方式: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代表):

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由乙方承担工程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定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以下均以甲、乙方说明!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量:

工程单价: 大写 小写

工程预算造价:大写:小写

承包范围及方式:

乙方根据色彩搭配方案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对该工程的项目按包质量,包进度、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进行施工。材料、色彩及施工工艺;

材料、色彩及施工工艺:

材料:

色彩:

大面积主色:色卡卡号;线条搭配色(详见搭配方案):色卡卡号

施工工艺: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面积约 ㎡(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2、每平方米造价为

3、预算总造价为 元

4、本合同签定后以每橦为结算单位,乙方在批刮外墙专用腻子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为预算总造价的40%;乙方滚刷封闭底漆施工完成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到预算总造价的价的80%;修补完成合格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到总造价的95%,余款工程总造价的5%在一年保质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甲方若违约,乙方停止施工,甲方除因承担工程总造价的10违约金外,并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若需再次重新施工,所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五、工程施工工期:

本工程施工有效期为 天,从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计算(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工程施工中若因不可抗具等自然天气问题不能施工,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施工,甲方因承担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品质保证:

为用户提供3年的品质保证

七、双方责任:

甲方:

负责现场总进度计划的实施并及时进行检查落实、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

对乙方的施工实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困难。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乙方:

严格执行国家分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评标准、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优质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提交有签证及文件。

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负责自行施工部分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以及人员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整体验收条件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在一周内验收,否则视为验收合格完成。

2、本工程甲方验收后,在一年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

修理。

九、其它条款

1、本合同生效后,经甲方确定认可的品种、颜色不得变更,如甲方要求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由此引发的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2、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甲、乙方代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余款,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委托代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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